企业信息归集产生的“大数据”怎么用?

2024-11-27 06:14:51

  【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局长 马夫】一个是对于我们这个系统归集的信息,这些结构化的数据要进行深度的挖掘,让它升值■★★。

  第二■■■,以企业的基础信息为基础★★■◆■,不断搜索这些企业的网络数据,根据一个模型来判断、来分类★★,这个企业风险大一些,那个企业风险小一点,这样就有针对性,配置监管的力量。

  我们还在想是不是来做一个更好的服务,比如你是开公司的,上游下游总有交易伙伴,你不可能天天去查,到这上面定制10家企业,这10家企业有什么变化,第一时间在手机上告诉我们★■■◆◆,就像邮件一样,我们现在正在研究★■◆★★■,找了一些公司在做,就是风险研判。

  下一步我们有一个公示是异常查询率。我们排除一下,要么是好事,要么是坏事,这就让我们监管,这就是大数据的运用监管■◆■★★,当然我们还有很多。

  近日,布《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目前分散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当公示的政府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大数据”使监管发生什么样的改变?中国政府网邀请工商总局企业监管局局长马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旭东、清华大学教授朱慈蕴详解涉企信息归集公示。